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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就《电子科技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办法》答记者问
文:新闻中心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5-05-27 6063

  日前,《电子科技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正式印发。学校新闻中心就有关问题专访了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

  问:您好,能否介绍一下《办法》制定过程?

  答:《办法》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党委组织部在调研部分兄弟高校和梳理总结学校近几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初稿。校党委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工作,明确了精简规范务实的思路。《办法》在干部中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20余次的修改完善后,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形成终稿。《办法》共分为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考核;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等十三章五十五条,5800余字。

  问:学校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呢?

  答:制定本《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从严规范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考核等工作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规范、严肃的制度,提升学校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建设一支优秀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问:此次出台的《办法》有哪些新变化、新规定、新举措呢?

  答:第一、结合中央最新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明晰完善了任职条件。除规定了中层领导干部基本任职条件外,对提任学院院长或提任教学、科研、研究生、人事管理等学校职能部门正处职领导职务的,明确应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根据中央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的最新文件精神,对提任领导职务的年龄不再做性别上的区分。

  第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材料。全过程须通过两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第一次党委常委会在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人选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第二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明确民主推荐是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民主推荐程序包括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综合分析和向学校党委汇报四个工作环节。

  第三、加大了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干部的力度。明确了提任中层领导干部一般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明确对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产生的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第四、体现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实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干部考察坚持“两核查”。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审核其干部人事档案,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报教育部核实。 

附:《电子科技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办法》

编辑:旷野  / 审核:旷野  / 发布:一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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